大江網消息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公布《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其中明確,除9座及以下客車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攜帶1名6周歲以下的兒童免費乘車。該意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為:每一成人旅客可攜帶1名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兒童免費乘車,需單獨占用座位或者超過1名時超過的人數執行客票半價優待,并提供座位;6~14周歲或者身高為1.2~1.5米的兒童乘車執行客票半價優待,并提供座位。證明兒童年齡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在客車滿載情況下免費乘車兒童數量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舍去小數位取整)。
簡單地說就是,今后六歲兒童乘坐客運班車,只要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就可以享受免票。
此外,班車客運經營者和汽車客運站應對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傷殘軍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的傷殘人民警察、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殘疾人員證件的殘疾消防救援人員執行客票半價優待,具體按照所乘班次執行票價的50%計算。
[責任編輯:邱明瑩]